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6〕17号)的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2日(星期日)正常公休,4月3日(星期一)补休,4月4日(星期二) 为法定节假日。4月1日(星期六)上班补4月3日(星期一)的课。
节假日期间,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。并于4月1日(星期六)前将值班安排表发送至
xzk65732033@163.com邮箱备查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师生员工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。
附件:
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清明节值班安排表
党政办公室
2017年3月30日